时代峰峻 发表于 2021-11-2 23:30:23

港口区开展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您或许见过这样的画面:一个穿着校服的孩子骑着摩托车、电动车 从你身旁呼啸而过后面还载着几个“小童鞋”无证驾驶、超速、违规载人、超员超载······这些违法行为正发生在未满16岁的孩子身上
为保障学生安全出行,严防学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有力遏制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学、放学,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10月29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来到辖区公车中学校园周边,集中开展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到法定年龄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前期,大队领导到辖区学校走访,与校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分析校园周边道路状况,了解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基本情况,对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围绕影响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未成年学生各类交通违法问题,认真梳理、总结,落实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行动中,大队抓住学生放学时间段,到学校周边路段路口设卡布控,对未到法定年龄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纠,对未到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车辆进行依法暂扣,并告知学生家长到交警大队认领车辆,鉴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责令家长严加管教,达到以罚促教,以教促管的目的。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教育和讲解,向他们宣传交通违法产生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车6台,警力25人次,共查处未到法定年龄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32起。通过本次整治行动,以教育为主、查处为辅的方式对降低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的现象起到了一定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下一步,港口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日常管控力度,在上学放学高峰期进行巡查,严查未到法定年龄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无牌无证驾驶电动车、非法驾驶摩托车上路、多人乘骑摩托车、电动车等涉及学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蜀黍提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群体,他们交通意识较差,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希望广大家长负起监管责任,为了孩子人身安全考虑,不要纵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出行,避免事故的发生,让孩子开开心心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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