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获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过不懈努力,我市获得了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此次获评是全区第二批城市入选,我市与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贵港市、贺州市、河池市同获此称号。(资料图)
2015年7月,自治区将我市列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列。我市从加强组织管理、监督执法、企业主体责任、应急管理、社会共治等五大方面推进创建工作,于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被自治区食安委评定为A级,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采取了“12345”的工作举措。
是咬定“一个目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并在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动员会等会议上对食安工作开展部署,严格执行食安“党政同责” ,顶格推进创建工作。
“2”是突出“两个强化”。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全面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3”是强化“三个抓手”。抓统筹协调,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创建工作落细落实;抓投入保障,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取证、车辆等装备达到国家配备要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达到“十个一”标准;抓评议督查,创建工作列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重要指标,不断夯实创建工作保障。
“4”是坚持“四个严防”。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食品严检、违法严惩,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5”是紧盯“五个重点”。重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重点帮扶企业不断提升质量、重点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防城港日报(采写苏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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