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小区内玩耍致骨折,家长状告物业反被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6岁多的小明(化名)在小区玩耍时,跳到一张石桌上,导致石桌的桌面侧翻后压伤手指,经诊断为多发性骨折。小明的父母将该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9000多元。▲视频截图。
南国早报记者从事发时的公共视频看到,去年1月3日,小明在南宁一小区内某单元门口玩耍时,跳上了石桌,并将全身压到石桌上,导致石桌的桌面侧翻压伤手指。事发时,小明的父亲在大约10米远处。
事后,小明的父母认为,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当,以侵权为由,将该小区物业公司告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索赔9607.36元。法院认为,石桌本就不是用于攀爬、运动的。小明的父母未对小明进行应有的安全知识教育及有效管束,其父母也未能举证证明石桌的设置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设计规范且物业公司存在管理失当行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对小明父母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小明的家长告物业公司侵权,法官却向他们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法院供图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向小明的父母发出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于2022年4月30日前到南建社区“青空间”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年之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主办该案的法官费昌祥认为,家庭教育包含了对孩子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的父母应该正确地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不能仅注重学习教育、道德教育等,还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及时避开危险,培养孩子正确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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